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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下乡进惠民—文法系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系列报道(六)

日期:2012-09-02

822上午,文法系暑期三下乡社会服务团成员在东陈村挂职第一书记韩子玉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滨州市惠民县的石庙镇集市,开展了“携卷普法、送法下乡”的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在农贸市场门口,三下乡实践团的队员们拉起了横幅,向过往群众们发放法律宣传材料,宣讲法律常识。为村民发放的宣传册主要围绕农村土地使用权、外出务工人员的土地所有权以及留守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等问题。在前来咨询的村民中,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引起了同学们的注意,记者了解到,老人的子女全都在外打工,只有她一个人照顾孙女的起居生活,暑假过完孙女即将高中入学,老人听说当地允许办理助学贷款,但不知道具体的手续办理流程,故向同学们进行询问。最终通过同学们的耐心解答和指导,老人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本次法律宣传活动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来自法学专业的实践队员曾肖斐表示:“今后愿意用自己的学业之长帮助更多需要法律知识、需要法律援助的人们。”校区(学院)学生处韩子玉老师谈到由于农村经济的相对滞后性,村民与社会的接触较少,所以对于法律的认知不够全面、科学。这样的普法贯彻活动既有利于帮助农民保护自身权益,也有助于决策工作的开展。本次送法下乡活动共发放了普法宣传材料和调查问卷共1000余份。(作者:吕博涵 摄影:孟鑫 唐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