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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系同成律所暑期社会实践系列报道(四)——交流心得会议(下半场)

日期:2017-09-07

   截止到8月18日,“同成1+”暑期社会实践团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时间已接近尾声。8月18日下午,尹逊辉主任、于兆国主任与实践团队指导老师刘明远及六位团队成员在山东同成(泰安)律师事务所召开交流心得会议(下半场),此次会议由尹主任主持。

  会议伊始,六位团队成员分别就一个月的实习经历,道出自己的实习心得与收获,总结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并对山东同成律师事务所实习基地的发展进步提出合理化建议:一、实习的工作任务尽可能的详细,精准定位;二、创新实习的互动形式,借鉴大学“课堂交流”的方式,相互学习,共同进步,互利共赢;三、积极探索新型合作方式,重创新,重效果,重质量。随后,指导老师刘明远发表讲话,对团队成员提出的建议表示赞同,他提醒成员们要继续发扬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培养兴趣,端正态度,指明方向,要与各位“师傅”保持联系。  

于兆国主任讲到:“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律师教育显得越来越重要,实际上,我们建立的实习基地就是其中一种模式,目的是为了让法学生少走弯路,进而在将来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人;其次,对于法学生来讲,牢固的专业知识是成长的工具,在大学期间一定要学好专业课程,为自己的将来打牢根基,增砖添瓦。”尹主任也总结到,律师本质上是一个杂家,不仅要懂得法律知识,也要有人际交往、与人沟通的能力,明辨是非、一针见血的能力等等。

一个月的实习时间倏忽而过,一个月实习的结束也是另一个崭新的开始,团队成员要不负众望,继续前行;同时,“同成1+”暑期社会实践团也将更好的传承和发展下去,脚踏实地,厚积薄发,一直在路上!(文/图:葛庆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