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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区学院师生参加泰安市“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日期:2018-12-05

124日是第5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宪法法治意识,“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泰山广场举行。校区团委副书记朱庆豪、文法系团总支老师刘明远、主要学生干部及2018级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共8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宪法宣誓仪式后,泰安市首批“宪法宣传公交专线”开通。17路和32路为宣传平台,通过车厢展板喷绘展示宪法宣传标语,以视频播放的形式,结合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宪法故事,提高泰城市民和外地游客的宪法意识,使出行之路成为学法之路。刘明远老师以普法宣传专题展板为载体,带领同学们学习宪法知识,向同学们详细讲解“国家宪法日”设立的历史背景及我国宪法的发展演变历史,同学们积极踊跃提出相关问题,刘明远给予耐心解答。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有利于提高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而且有利于引导同学们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在生活中时刻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贯彻落实宪法精神,同时对校园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文:陈蕾宋聪 图:王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