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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系“律舟”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校外普法活动

日期:2015-12-07

为了加强法制宣传,弘扬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12月4日,由泰山区司法局开展的普法活动在东岳大街顺利举行,文法系“律舟”志愿服务队派出10余名队员协助活动开展。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志愿者们早早的就在道路旁拉起横幅,在桌子上摆放好法律宣传材料,在冬日的冷风中耐心的热情地接待前来咨询的市民,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随着道路上人流高峰期的到来,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志愿者们耐心地为行人讲解法律知识,分发法律条文的宣传资料。其中一位老人尤其让人印象深刻,他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上学的规定和本地的地方法规中以房产证上的地址来划分儿童入学的差异之处提出自己的疑问,志愿者在敬佩这位老人强大法律意识的同时,耐心地讲解了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并不存在“小法”违反“大法”的现象。虽然老人的观点是片面的,但他的行为是本地区法律意识上升的体现,只有法律深入人心,人民知道用法律来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的幸福度才会提高。活动最后,泰山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对同学们表现给予肯定,并提出了明年继续加强合作的计划。

本次活动贯彻了普法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的主题,在广大群众中掀起了法律宣传的高潮,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文:孙欣 张娜娜 图:张海腾)